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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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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管理规定
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对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规范自行车管理,净化校园环境,杜绝自行车丢失和被盗现象的发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特规定如下:
1.所有在校学生的自行车辆进入校内后,均应存入学生自行车棚并摆放整齐。严禁存放在教职工自行车棚区域内。未经允许,其它地方不准停放自行车。
2.违规停放的自行车由政教处统一用连锁另锁他处,锁车至少一周后方可领取,认领时需持证明本人班级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所在年级开具的开锁证明到政教处认领。
3.进入车棚存放的车辆,应当安装有效的车锁等防盗装置(不得开关警报器),并严格做到停车落锁。无车锁等防盗装置的自行车,不准存放。车辆无锁或存车不锁者,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二次以上,给予经济处罚。
4.上学(自习)后至放学(自习)前之间,原则上不能取车。
5.所有骑自行车者,均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出入管理规定,男女生不得同骑一辆车,进出校门下车,并经常检查自行车安全性能,确保行车安全,严防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