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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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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体活动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同学们的自身修养和文明意识,规定广大同学的体育活动范围,保证广大同学有一个良好的活动秩序,体现我校的良好校风,特做如下规定:
l、未经学校批准,严禁组织超班级范围内的一切文体活动。
2、举行超班级范围的文体活动须上报班主任、体育组、政教处批准。
3、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为体育课和课余空间时间(节假日除外),午休和晚上就寝时间禁止各种球类活动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4、教学楼、宿舍楼内禁止一切体育活动,以使大家有一个安定、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5、球类活动要规范,球类活动专场专用。
6、增强文明意识,注意个人形象,活动中禁止袒胸露背。
7、在校园内活动时,不乱扔废物不践踏花草,自觉保护校园环境。
8、在校园进行体育活动过程中,要互敬互谅,互谦互让,杜绝不必要的矛盾发生。
9、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体育用品一律没收充公,并依据管理规定对违纪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