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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手册

范县一中学生奖励办法

  • 发布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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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一中学生奖励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挖掘学生潜能,鼓励学生顽强拼搏,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精神,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对在学校组织的全市可比性考试(高一、高二、高三每学期的期末考试,高三第二学期按市二模考试)中涌现的优秀学生予以现金奖励,并发喜报。

奖金结构分为市名次奖、年级名次奖、班级名次奖三个奖项。

一、各年级指标分配及奖学金金额

1、市名次奖:

高二、高三(含补习班)理科进入全市前7名,文科进入全市前3名,每人奖1000元;理科第8--20名,文科第4--10名每人奖500元。高一进入全市前10名,每人奖1000元;第11---30名,每人奖500元。(第二学期若分科按高二、高三年级对待)

2、年级名次奖:

学校全年级前12名(若分科理科前9名,文科前3名)奖金每人300元。

3、班级名次奖:

高一助学班每班第1名200元,第2--4名每人100元;高二、高三年级助学班每班前2名,每人200元,第3--6名每人100元;普通班(文、理一样)每班第1名奖200元,第2、3名每人奖100元

二、奖学金申请程序

各年级根据考试成绩和分配指标,初步拟定学生名单,对外公示(三天以上),接受监督,无异议后把受奖学生名单和原始数据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核查,核查无误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几点说明

1、所有获奖者不重复表彰,就高不就低,若获上级奖,下一级的奖则在相应类别顺延。

2、所有奖项若出现并列,则所有并列学生平分此奖项表彰奖金总额。

3、颁奖时间: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或第三周 进行。

4、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被清华、北大录取影响特别大的学生,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将予以重奖;其他被重点高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将积极联系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企业团体、爱心人士给予资助。

5、本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学生奖励政策同时废除。

6、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范县一中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