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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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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及评先评模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精神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弘扬正气,遵循奖勤奖优、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考核
1. 以年级和处(室)为单位,按具有可比性的教职工群体分类进行。
具有可比性的教职工群体划分:
(一)高一年级A部、B部(1)理科普通班教师;(2)文科普通班教师;(3)重点班教
(二)高一年级C部、D部(1)理科班教师;(2)文科班教师
(三)初中部教师
(四)高二年级A部、B部(1)理科普通班教师;(2)文科普通班教师;(3)助学班教师;(4)实验班教师。
(五)高三年级A部、B部(1)应届理科普通班教师;(2)应届文科普通班教师;(3)应届助学班教师;(4)理科补习班教师;(5)实验班教师。
(六)职工 :1、办公室 2、教务处 3、政教处 4、总务处 5、年级部职员 6、生活处 7、技术处 8、宣传中心 9、财务处 10、教科处
2. 依据《范县一中教职工考核方案》,各处室(级部)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分类排序。
3. 按上级有关量化考核文件规定的比例人数确定优秀、及格和不及格。
二、评先评模
(一)县级以上评优评先办法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评模条件进行(A、优秀教师的评选从一线教师中产生;B、先进工作者从领导、职员和音乐、体育、美术、学业水平测试课、微机课等教师中产生)。
先进名额的分配:按教学成绩和量化考核结果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分配给高三、高二、高一各个年级部或各处室。各可比性群体分配比例充分考虑各群体的人数,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4. 依据《范县一中教职工考核方案》,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分类排序。计算教职工成绩时以学校当时已经拥有的数据为依据。
5. 各年级、各处室依照名次先后确定推荐人选。如推荐人选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自动取消,从下一名递补。
比如:分配给高二年级一个市级优秀教师名额,那么高二年级可依据量化成绩从具有可比性的教师群体(理科普通班、文科普通班、助学班、实验班)中分别推荐一个第一名作为候选人;如果这四名候选人中有三名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自动取消,剩下的一名就是推荐人选;如果这四名候选人中有两名或三名或四名都符合条件,则按可比性教师群体的成绩名次区分,名次靠前的优先,如果还不能区分,那么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集体评议从中确定推荐人选。
其他各年级、处室可比照执行。
6. 兼不同类班课的老师按所教不同类班的成绩分别计算,取最好一个。
(二)校级评优评先办法
校级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产生比照县级以上评优评先办法执行,具体做法如下:
1、名额分配:各年级级部、各类班任课教师总数的10%(四舍五入);各处室系统所属职工总数的10%(四舍五入)。
2、体育、学业水平测试、微机课、音乐、美术教师优秀人选的确定只按照一学年常规量化考核成绩。
3、其他文化课教师人选的确定依据一学年量化考核总成绩(常规量化考核+教学成绩+班主任加分)。被确定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的,不再重复表彰,所缺名额从同类可比性群体中下一个递补。
三、奖励
1、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由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2、校级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都由学校举行颁奖大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其他
1、班主任参与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给予一定加分,具体办法是:高一、高二年级,依据各次过程量化班级档次之和(参照教师量化比例)最小,同类班班数小于2的不加分,等于2的取第一名加10分,等于或多于3的取三分之一班级各加10分(小数点舍去)。
高三(含复习班)年级依据高考本科上线率(1、每上一本线1人按上本科线5人计算,每上本线1人按1人计算;2、艺体专业考生,文化分过几本线按几本对待),同类班班数小于2的不加分,等于2的取第一名加10分,等于或多于3的取三分之一班级各加10分(小数点舍去)。
若最后出现并列班级,所加分数为10除以并列班数;各年级同类班级班数等于2的并列均不加分。
2、在一学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取消当年评先评模资格。
3、本办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