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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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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年级部、处室等单位的管理工作,减少年级部、处室等单位工作评估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更好地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先进年级部评选办法
1、按照学生管理及教学成绩名次进行积分:
(1)学生管理积分:满分为10分。以政教处提供的年级部考核成绩名次为依据,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9分,第三名积8分,第四名积7分,以此类推,每降低一个名次少得1分。
(2)教学成绩积分:满分为10分。
以市教研室发送给学校的升级考试或高考成绩,东校区各级部进入全市理科前5000名,文科进入前1500名总人数的多少为依据(若人数相同,则按这些学生的总分平均分)进行级部排名,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9分,第三名积8分,第四名积7分,以此类推,每降低一个名次少得1分。
西校区各级部以进入全市理科前10000名,文科进入前4000名总人数的多少为依据(若人数相同,则按这些学生的总分平均分)进行级部排名,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9分,第三名积8分,第四名积7分,以此类推,每降低一个名次少得1分。
(3)级部考核成绩=学生管理积分×0.3+级部教学成绩积分×0.7。
2、因单位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经全体领导集体评议认可,可适当奖励分数。
二、先进处室评选办法
1、处室等单位面向全体教职工代表就一学年工作进行述职。
2、测评。
①等级划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4分。
②评委构成及所占分数比例:
非干部教职工代表测评占60%、级部主任测评占20%、校级干部测评占20%。
③处室单位考核成绩=非干部教职工代表测评平均分×60%+级部主任测评平均×20%分+校级干部测评平均分×20%。
2、在各级检查评比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可适当奖励分数。
三、结果处理
1、表彰同类单位中的25%(四舍五入),按照积分及条件取靠前的名次。
2、按照考核积分将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占25%),单位职工人均绩效工资依次为全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数的60%、57%、54%、51%,但不平均发放。依据该学年职工考核总分,按处室进行统一分配。
3、作为每学年年级部或处室干部考核、评模、调整(年级部或处室工作变动)、提拔、推荐等依据。
附测评表格:
单位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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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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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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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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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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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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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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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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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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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成绩:360分
(1)文化科教师个人教学成绩:
依据过程量化方案量化分数,高一、高二、初中部按照,期末占比20%、升级占比30%、其他占比50%的比例折合成满分360分。高三年级按照,一模占比5%、模占比5%、三模占比10%、其他考试占比10%、高考占比70%的比例折合成满分360分。
说明:1、请在相应的栏目划"√";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填写在备注栏内;3、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4分。